發布時間:2022-04-09作者來源:齊大峰瀏覽:1819
有消息說,貴州茅臺早在半年前就已啟動電商平臺“升級”開發計劃,預計將于3月底正式上線,據此,有消費者已經開始想象,在該平臺直接注冊購買茅臺系列商品,又便宜又保真。
之所以說是“重啟”,因為2014年6月,貴州茅臺就注資1億元成立貴州茅臺集團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上線貴州茅臺官方商城、微商城,同時還積極入駐其他電商平臺,以出廠價銷售茅臺旗下酒產品。由于腐敗問題,高管相繼落馬,2019年12月,茅臺電商平臺被關停,2020年8月正式注銷。
重啟的茅臺電商平臺,依我看其實沒有什么成功的希望。按照市場營銷最原始的4P來看,茅臺電商賣什么產品賣什么價格?如果與線下相同,全國線下分銷體系就垮了;就算換個包裝不一樣,一樣要跟線下搶“基酒”,就目前供不應求的情況看,只要還是賣茅臺酒,茅臺電商就很難解決產品問題。再者,茅臺與全國各地線下分銷商都有區域[敏感詞]代理協議或者說區域市場保護協議,這些區域的消費者在線上購買,茅臺集團是不是違約?需要不需要賠償?
最致命的問題是,茅臺電商平臺肯定是想利用茅臺的品牌帶動其他產品的銷售,可是消費者只是需要在電商平臺買茅臺,其他產品還是主流電商平臺更加豐富更有競爭力。就算茅臺電商平臺搞個捆綁促銷,買茅臺就得搭售其他商品,那也是促銷時能有銷量,不促銷直接歸零,就算沒有電商平臺,茅臺集團現在也能這么干。
因此,茅臺電商平臺肯定可以背靠茅臺活的很好,不過要說商業價值,就是個“零”!
[論道出發點:所謂傳統企業,就是從產品出發去找顧客;所謂互聯網企業,就是先圈人,再根據這些人的需要提供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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