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2-29作者來源:金航標瀏覽:1786
深圳市關于支持
衛星及應用產業發展的工作意見
為搶抓衛星及應用產業發展的戰略機遇,充分發揮深圳信息技術及裝備制造產業發達和市場主體活躍的優勢,立足我國北斗衛星導航系統、遙感衛星系列以及通信衛星系列,構建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衛星+”創新生態,將我市打造成為全球衛星及應用產業創新高地,特制訂以下措施。
一、打造特色應用場景
(一)鼓勵衛星與各行各業融合應用。
支持衛星在交通物流、海洋經濟、自然資源、城市安全、環境保護等行業創新應用,開展“衛星+”智慧農業、智慧能源、智慧物流、智慧航運、智慧交通、智慧應急、智慧城市,以及衛星互聯網、衛星物聯網、天際災害監測與預警等應用探索。每年評選若干個帶動作用明顯、市場前景廣闊、創新效應顯著的特色應用示范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助,[敏感詞]3000萬元。
(二)提升衛星參與城市公共服務深度。
堅持“能用盡用”推廣原則,鼓勵政府各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根據業務管理和社會服務需求,優先使用衛星技術,優先采購衛星相關數據及產品;發揮市屬國有企業公益服務職能,鼓勵建立面向各行業部門,提供多場景支持的衛星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積極推動利用衛星技術解決業務需求,推進“天空地海”一體化動態遙感體系建設,加強在國土規劃、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城市安全、防災救災、水務監測、氣象服務、資產管理等領域的衛星應用,在政府采購、重大工程設計及招標等領域優先向衛星及應用產業傾斜。
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三)加快衛星及應用產業鏈重要環節突破。
圍繞通信、導航、遙感衛星綜合應用、一體化集成應用及衛星研制的核心領域和重要環節,布局一批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研制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敏感詞]3億元。支持開展衛星及應用產業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敏感詞]3000萬元。
(四)支持衛星及應用領域創新載體建設。
圍繞衛星和5G、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關鍵領域融合發展及衛星應用核心技術環節,建設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敏感詞]1000萬元。支持衛星及應用相關項目優先申報國家重大專項扶持計劃,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級創新載體的,給予[敏感詞]3000萬元支持。
(五)加速衛星及應用產品產業化發展。
鼓勵企業建設衛星及應用核心產品、零部件生產線,支持各類衛星終端、北斗導航儀、液晶相控陣天線、遙感制圖設備等衛星應用終端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鼓勵面向細分應用場景的高端衛星數據產品的開發和市場化應用。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給予資助,[敏感詞]1500萬元。
三、夯實基礎設施建設
(六)支持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
以市場化運作為主,政府引導為輔,支持企業投資建設自主可控、安全穩定的全球高通量寬帶衛星通信系統和區域特色遙感星座。按照不超過單個衛星項目總投資額20%給予資助,高軌衛星[敏感詞]2億元、低軌衛星[敏感詞]5000萬元;給予發射商業保險不超過50%的貼費,[敏感詞]5000萬元。
(七)強化衛星地面應用系統建設。
鼓勵企業參與北斗時空信息云平臺、北斗地面輔助定位系統、航天器測控地面站、衛星通信關口站等衛星地面應用系統建設。優先保障相關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八)支持衛星及應用產業集群發展。
支持優質企業牽頭建設衛星特色產業園,以重大應用示范為先導,聚集一批衛星及應用芯片設計、衛星終端研制、通信系統研發、遙感大數據處理系統、智能衛星開發、衛星運營等產業鏈上下游重點企業,加速形成規模效應,支撐千億級衛星應用產業集群建設。項目用地地價測算及土地供應相關流程按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執行。
四、完善產業配套環境
(九)搭建衛星及應用公共服務平臺。
面向衛星及應用產業生態,搭建滿足空間基礎設施、衛星地面系統及衛星終端產品要求的技術測試認證、真實性檢驗與仿真實驗、空間環境建模、網絡數據和信息安全評測、全球化運營等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敏感詞]1000萬元。
(十)支持參與制修訂衛星及應用標準。
鼓勵優質企業和機構共同組建衛星及應用行業組織,積極開展技術、測試和檢測等衛星及應用標準制修訂。對獲得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訂企業,給予[敏感詞]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
(十一)加強衛星及應用行業交流合作。
支持我市衛星及應用領域相關單位與國家有關部門、國內外行業組織開展交流合作,通過展會、論壇等發布通信衛星、遙感衛星和北斗應用有關政策、技術和項目信息,開展行業交流、技術研討、產品展示等,打造我市衛星及應用領域標志性活動,形成品牌效應。對經市政府批準舉辦的活動,所需經費按規定給予資助。
(十二)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準入認證。
對于獲得ABS(美國船級社)、DNV(挪威船級社)、CCS(中國船級社)、FAA(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EASA(歐洲航空安全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國際市場準入或適航認證的衛星應用產品、設備或解決方案,給予[敏感詞]500萬元支持。
(十三)加大優質企業、行業人才引進與培育。
大力支持引進國內外衛星及應用領域[敏感詞]企業、團隊和人才,根據現行招商引資、項目引薦及人才引進政策給予支持補貼;支持相關單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院士聯合工作站、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等平臺,鼓勵相關領域院士團隊駐深全職工作。
五、建立行業保障機制
(十四)建立衛星及應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
將衛星及應用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納入我市重點產業鏈加以培育。市發展改革委為衛星及應用產業鏈牽頭部門,統籌解決衛星及應用產業鏈發展中的跨區域、跨領域和跨部門重大問題。各責任單位依據自身職責分頭開展工作,營造有利于衛星及應用產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
(十五)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密切協調國家有關部門,發揮“雙區”疊加優勢,在衛星資源跨系統調用和市場化應用、電信運營許可、無線電頻率臺站等衛星應用企業核心關切的政策上,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爭取政策突破和先行示范。全力支持有條件企業申請衛星通信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對于取得經營牌照的企業[敏感詞]獎勵5000萬元,在我市高新技術領域重大項目發展規劃與扶持政策經費中列支。
(十六)統籌應用國家衛星數據資源。
鼓勵國家衛星海洋應用中心、國家衛星氣象中心、中國資源衛星應用中心等國家衛星中心在深圳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支持建設匯集國家衛星數據資源的衛星大數據庫和衛星數據服務中心,打造國有衛星數據資源統一的市場化服務端口,實現衛星數據安全可控,促進行業創新發展。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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